一、借条上的担保人有期限吗
根据现行规定,在借款协议中的担保义务,存在一定的期限规定。通常情况下,如若借款协议中并未明确保证期间的具体内容,或者对此事项作出模糊表述,那么,此时的保证期间会被认定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实际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的六个月。在法律实践过程中,保证期间起到了决定性作用,它被视为保证人开始承担相应保证责任的关键时间段。但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债权人未能在设立的保证期间内向保证人提出请求承担担保义务,那么,在此之后,保证人将不再承担后续的担保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二、借条的担保期限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借条的担保期限一般分为两种情况。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三、借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借条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从借条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如果借条未约定还款期限,出借人可
借款协议中担保义务有期限规定。未明确或模糊表述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后六个月。保证期间对保证人责任起决定作用,是开始承担担保责任的关键时间。但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内向保证人请求,则保证人不再承担后续担保责任。